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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南阳师范学院暨市区高校2008届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的通知
各县市区人事(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)局、教育局,市直及驻宛企事业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》(豫政[2008]10号)精神,切实缓解我市毕业生就业压力,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,合理配置人才资源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南阳师范学院暨市区高校2008届毕业生供需洽谈会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会组织及参会单位
主办单位:南阳市人事局 南阳市教育局 南阳师范学院
参会单位:县市区用人单位、市直单位、驻宛机构及企事业单位、非公有制企业。
二、大会时间、地点
大会时间:2008年3月8日上午8:30至下午5:30。
地点:南阳师范学院
三、报名办法
(一)在县市区报名的单位,由县市区审查把关。
(二)直接到本次供需见面会现场报名的单位:企业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;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须持法人登记证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,直接到会登记报名参会。
四、要求
(一)各县市区人事(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)局、教育局要从“科教兴宛”、尊重人才、储备人才的高度,重视此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,认真组织用人单位积极参加会议,吸纳人才,与高校一起努力把此次“南阳师范学院暨市区高校2008届毕业生供需洽谈会”办好,办出成效。
(二)各单位接此通知,要积极开展供需洽谈会的宣传和参会准备工作。各县市区人事(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)局将报名情况汇总后于2008年3月5日前报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科,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、市人才交流与毕业生就业网将负责为用人单位发布用人需求信息。
招聘展板由用人单位自制,展板规格一般1.2米(高)×0.9米(宽)。
联系人:杨老师
联系电话:63513510 传真:63513510
联系地址: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
南阳市人事局 南阳市教育局
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
主题词:毕业生 洽谈会 通知
抄送(报):省毕业生就业办
南阳市人事局 2008年2月21日印发 |